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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点评:以点促面 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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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3 月15 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目标:打造新能源应用示范标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严家源,赵国利

事件概述:3 月15 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目标:打造新能源应用示范标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本次《通知》提出“到2025 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能源革命试点县在“十四五”规划基础上要实现更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通过区域试点,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打造乡村振兴的示范和样板,继而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经验,复制模式,实现更高标准的乡村振兴。
措施:分布式为抓手,路径多样化。《通知》提出“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结合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推进,鼓励利用新建住宅小区屋顶、厂房和公共建筑屋顶、农民自有建筑屋顶、设施农业等建设一定比例光伏发电”、“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灵活接入,提升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力”。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将成为发电侧开展农村能源革命的重要抓手,而强化农村电网数字化、可靠化建设提升对分布式电源的消纳能力则是推进发电侧可再生布局的重要辅助。在用能侧,随着分布式电源布局,鼓励自发自用,加快推进农村电能替代。同时依托农村地区丰富的生物质等资源,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实现区域清洁用能,打造废弃物自主循环利用,并行推进农村环保。
政策:农村能源发展共享机制,提高参与积极性。《通知》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乡村振兴,提出“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融合共建”。农村能源发展共享机制优化了资源开发中的收益分配方式,兼顾新能源推广与乡村振兴,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参与能源革命试点积极性,多方合力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投资建议:《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围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从新能源开发目标、路径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有望加速农村区域新能源开发。作为地方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机遇,地方性发电企业承担着更多的政策责任,将是本轮农村新能源开发主力军。推荐绿电板块的三峡能源,“火电+绿电”
板块的申能股份、福能股份,谨慎推荐龙源电力、浙江新能,建议关注地方性发电企业皖能电力、江苏新能。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地方财政压力;政策推进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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